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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逻辑学》释义 【字体: 】      ★★★★
黑格尔《逻辑学》释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0 20: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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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现象学》中曾试图用这种方式来表述意识。意识就是作为具体的而又被拘束于外在的知识的精神;但是,这种对象的前进运动,正如全部自然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一样,完全是以构成逻辑内容的纯粹本质的本性为基础的。”“意识,作为显现着的精神……它们的自身运动就是它们的精神生活,……并且[逻辑]科学也就是这种精神生活的陈述。”

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他又指出:“这部《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就是一般的科学或知识的这个形成过程。”“它们在这种知识因素里自我发展为一个有机整体的那种运动过程,就是逻辑或思辨哲学。” ( 《精神现象学》上册,第 17 、 24 页。 ) 

另一方面,黑格尔认为,精神现象的最高表现就是哲学的理性。因此,黑格尔逻辑学还有一个极为值得注意的方面。这就是:逻辑学的范畴体系作为西方哲学史的总结,而与哲学史的历史范畴体系具有映射的同构关系。

黑格尔在《哲学全书·逻辑》(“小逻辑”)中说:“在哲学史上,逻辑范畴(理念)的不同阶段是以前后相继的不同哲学体系的姿态而体现,……故早期的哲学体系与后来的哲学体系的关系,大体上相当于前阶段的逻辑范畴与后阶段的逻辑范畴的关系。” ( 《小逻辑》,贺麟译,第 190 页。 ) 

他在《哲学史讲演录》导言中又说:我认为哲学体系在历史中的次序同理念的逻辑规定在推演中的次序是一样的。我认为,如果从出现在哲学史中的各个体系的基本概念上清除掉其外在形式特殊应用,那么就会得出理念自身在其逻辑概念中的规定的不同阶段,反之,如果掌握了逻辑的进程,我们亦可以从它里面的各主要环节得到历史现象的进程。”这一点,从黑格尔的逻辑范畴体系是思想史概括这一线索中,是可以而且必然地推导出来的。

黑格尔把哲学看作时代精神和认识理论的总结和结晶。而精神发展史和认识史的最高抽象表现,乃是哲学史。哲学史的最高抽象表现又是逻辑范畴的运动。因此,哲学史的范畴体系作为思想史的总结,与他的逻辑体系,就必然存在一种有序同构的关系。

六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说:

“哲学史一般的结论是——( 1 )在一切时代里只存在着一种哲学,它的同时代的不同表现构成这一原则的诸必然方面。( 2 )哲学体系的递相接连的次序不是偶然的,而是表明了这门科学发展阶段的次序。( 3 )一个时代的最后一种哲学是哲学发展的成果,是精神的自我意识可以提供的最高形态的真理。因此那种最后的哲学包含着前此的哲学,包括所有前此各阶段在自身内,是一切先行哲学的产物和成果。” (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378 页。 ) 必须注意,第三点的最后一句话其实正是黑格尔哲学的自我陈述。

综上所论,黑格尔赋予“逻辑”这个词和“逻辑学”这门学科的意义和内容,与古典逻辑和现代逻辑的观念均非常不同。他的《逻辑科学》,实际上可以剖析为四方面的内容:

一、客观逻辑 = 本体论、宇宙论(形而上学) = (客观辩证法、逻格斯)

二、主观逻辑 = 知识论、工具论(认识论) = (概念辩证法、形式逻辑)

三、客观与主观逻辑的统一(主体性):

〖 KG9 〗〖 JB ({〗认识主体(人)绝对主体〖 JB ({〗(在范畴进化形式下建构的宇宙史、精神进化史和哲学史)〖 JB )〗(上帝)〖 JB )〗

四、整个体系的构造方法 = 范畴的历史演进方法[辩证法(客观辩证法与概念辩证法)]

因此,正如列宁在研究黑格尔逻辑学时指出的:“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史的概括。从各门科学的历史上更具体地更详尽地研究这点,会是一个极有裨益的任务。” ( 《列宁全集》第 38 卷,第 355 页。 ) 

〖 JY , 2 〗〖 HTF 〗(原载《学术研究》 1986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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