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哲学问题(二) ——读《纯粹理性批判》的笔记
序 言
“我们这个时代可以称为批判的时代,没有什么东西能逃避这种批判。宗教企图躲在神圣的背后,法律企图躲在尊严的背后,超越于这种批判,而结果更加引起人们对它们的怀疑,失去了人们对它们真正尊敬的地位。因为只有经得起理性的自由和公正审查的东西,才能得到理性的尊崇。
近来形而上学已成为不断冲突的战场。始初是独断论掌握霸权的;可是怀疑论时代把社会所建立的秩序加以摧毁——而现在到处充满着冷淡的气氛。”
必须探索新的认识方法。
理性中的哥白尼革命:( 1 )不是经验的——从直观中找概念。
( 2 )不是伦理的——从分析中找概念。
而是构造的:以理性自身的规律为出发点,设定自然要答案。
例如伽利略的实验,从事实验证明他所预想的规则。(构造)
( 1 )两种知识:经验的,后天的 / 先验的,先天的。
( 2 )两种判断:
分析的,综合的。
一切分析判断都是先验的,
一切经验判断都是综合的,
但还有一类先天判断。本自先验逻辑:
逻辑划分——( 1 )分析逻辑,评判的,( 2 )辩证逻辑,构造的。
理智借助先验逻辑形式产生知识。
思维中的一切判断可以归结为执行如下几项基本功能:
(一)从量词上作出判断:
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
(二)从质态上作出判断:
肯定的,否定的,条件限定的。
以上(一)、(二)都被黑格尔纳入逻辑学的存在论。
(三)从关系上作出判断:
直言的(实体);假言的(因果);选言的(相互作用)。
以上作出判断:
或然的(可能);突然的(实在);必然的(必然)。
(三)被纳入黑格尔逻辑学的本质论。
范畴表:
一、量:单一,多数,总体。
二、质:实在,否定,限制(规定)。
三、关系:依存与存在(实质与偶性)。
原因与产物(原因与结果,主动与受动)。
交互作用(能动与被动的相互作用)。
四、可能——不可能,存在——非存在,必然——非必然。
范畴分为四类,很自然地又分为两组;第一组是有关纯粹经验直观中之对象的。第二组是关于对象的实存及对象间,与理智间的关系的。
第一组是数学的范畴,第二组是力学(物理学)的范畴。
“每一类范畴的数目是三,这也是很有意思的,因为一切前置的划分通常必然用二分法。
每类第三个范畴都是统合第一个和第二个范畴而来的。例如,总体性或一切性只是多数性之作为单一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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