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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易学的象数模式与义理内涵(八) 【字体: 】      ★★★★
京房易学的象数模式与义理内涵(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0 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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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王先谦《汉书补注》所引各家之说,房上封事当在三月,所称辛酉为正月二十八日,己卯、庚辰、辛巳,则二月之十六、十七、十八日。亦房当于二月十六己卯拜为太守。这是元帝受石显等人的蒙蔽而疏远京房的一个措施,表明元帝的决心已经动摇,京房与石显斗争的第一个回合已经失败。京房回顾前一段过程,认为根据对卦气的观察,自正月二十八日辛酉以来,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蒙气衰去,太阳精明”。所谓蒙气,指的是一种遮掩太阳的尘云,混浊错暗,与上下合之雾及日旁气之蜺同属阴云一类。蒙气为阴冒阳,象征邪臣蒙蔽君主。蒙气衰去,象征君主不受蒙蔽,有了自己的主见,忧的是二月的卦气为“少阴倍力而乘消息”。消息即十二辟卦,消卦为太阴,息卦为太阳,其余杂卦为少阴、肖阳,辟卦为君,杂卦为臣。二月的卦气为晋卦、解卦用事,两个少阴杂卦合力干扰辟卦大壮,由此可以看出元帝并未完全排除邪臣的蒙蔽,仍然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到了己卯拜为太守,自己的忧虑是被证实了。京房第二个回合的斗争是争取在出任太守以后能够每年回到亦师向元帝汇报,于是他根据卦气对这次斗争是否成功进行预测。亦房认为,辛巳之日,“蒙气复乘卦,太阳侵色”,这表明在此以前的己卯、庚辰两日之间,必定有人进了谗言,蒙蔽君主,防止自己乘传奏事。
  京房的这个忧虑也被证实了。在出发前,元帝果然命令京房不要乘传奏事,石显的阴谋得逞,京房第二个回合的斗争也失败了。走到新丰,亦房上了第二封奏折。他说:
  臣前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法曰:“道人始去,寒,涌水为灾”。至其七月,涌水出。臣弟子姚平谓臣曰:“房可谓知道,未可谓信道也。房言灾异,未尝不中,今涌水已出,道人当死,尚复何言”?臣曰:“陛下至仁,于臣尤厚,虽言而死,臣犹言也”。平又曰:“房可谓小忠,未可谓大忠也。昔秦时赵高用事,有正先者,非刺高而死,高威自此成,故秦之乱,正先趣之”。今年内臣得出守郡,自诡效功,恐未效而死。惟陛下毋使臣塞涌水之异,当正先之死,为姚平年笑。
  这封奏折中,京房通过他与弟子姚平围绕着对遁卦卦气的两番讨论,一方面向元帝表明自己以身殉道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劝诫元帝应以国家的安危为重,让他在魏郡试行“考功课吏法”,不要做出贻笑大方的蠢事。遁卦为六月辟卦,,如果遁卦的卦气运行失常,阴阳错缪,则当暑而寒,出现洪水灾异,在人事上则象征着有道术之人当被逐死。京房以前曾经作过预言,至七月洪水果然涌出,预言应验了。在这种情况下,京房本来就该全身远害,不必多言。但是京房认为,虽言而死,仍要坚持自己的政见。他的这种无所畏惧的勇气来源于他的坚定的哲学信念与政治理想。京房的占验之术,其理论基础是天人感应论,而不同于术数末流所服膺的宿命论。这种天人感应论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因而尽管卦气呈现道人将逐死的凶兆,但是只要决策得当,行为合理,灾异是可以止息,凶兆是可以转化的。京房认为,以谏杀身而无益于国只算得是小忠,谏行言听而身与国同休才是大忠,所以他要求元帝给他一个在魏郡建功立业的机会,不要使涌水灾异的凶兆在他身上应验。
  到了陕西弘农,京房又上了第三封奏折:
  乃丙戌小雨,丁亥蒙气去,然少阴并力而乘消息,戊子益甚,到五十分,蒙气复起。此陛下欲正消息,杂卦之党并力而争,消息之气不胜。强弱安危之机不可不察。己丑夜,有还风,尽辛卯,太阳复侵色,至癸巳,日月相薄,此邪阴同力而太阳为之疑也。臣前白九年不改,必有星亡之异。臣愿出任良试考功,臣得居内,星亡之异可去。议者知如此于身不利,臣不可蔽,故云使弟子不若试师。臣为刺史又当奏事,故复云为刺史恐太守不与同心,不若以为太守,此其所以隔绝臣也。陛下不违其言而遂听之,此乃蒙气所以不解,太阳亡色者也。臣去朝稍远,太阳侵色益甚,唯陛下毋难还臣而易逆天意。邪说虽安于人,天气必变,故人可欺,天不可欺也,愿陛下察言观色焉。(均见《汉书.京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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