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周易天地 | 易学命理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在线算命论坛 |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元亨利贞网 >> 易学命理 >> 六爻筮法 >> 六爻基础 >> 正文 会员注册 会员登陆
频道导航
专题栏目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黄金策》
《易隐》
火珠林
易冒
异生缘虽好  不可弃糟糠…
持财无福路坎坷  南柯醒来是…
三刑入卦中  慎防入牢笼…
福来财盈盈  祸至灾连连…
官持勾陈鬼入库  夫君正受牢…
相夫遭遇拦路虎  生离死别三…
广告位置  
文章左侧预留广告位
文章信息 
纳甲法与《周易》卦、爻辞数字通释 【字体: 】      ★★★★
纳甲法与《周易》卦、爻辞数字通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5 1:02:01
特别推荐:在线免费算命论坛(注册后发贴即可免费在线求测)
,又象两个女子同居一室,双方志趣不合终将生变,这就称为变革。在亟须转变的“己日”推行变革并能取信于众,于是变革过程天下就纷纷信服;凭着文明使人心愉悦,守持正固使前景大为亨通,这样变革就稳妥得当,一切悔恨必将消亡。天地变革导致四季形成;商汤、周武变革桀、纣的王命,那是既顺从“天”的规律又应合百姓的愿望:“变革”之时的功效是多么弘大啊。

己日,古代以十干纪日,己正当前五数与后五数之中而交转相变之时,故有转变的象征寓意。《集解》引虞翻注,释“己日”曰:“离为日”,盖以纳甲法之“离纳己”为说。

24.革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今译:急于求进必生凶情,守持正固防备危险,变革既己初见成效更须多番俯就人心安定大局,处事要心存诚信。

旧注:对于“革言三就”,《重定费氏学》引李翱曰:“重卦之内至于三位,则有小成变革之理。”以第三爻为三也。尚氏曰:“兑为言,乾亦为言,言多故曰三就。又三在三爻,损六三云:三人行;需上六云:三人来。皆以在三爻,取数于三。三就者三遇也。”

新考:依纳甲,离卦纳己,象征变革,兑为言,六三纳己亥,其应上六纳丁未,丁未旬旬空为寅卯,亥将寅合起来克未土,即革未土之命也。下离上兑为革言,寅为三,故曰革言三就。

25.震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今译:雷劲骤来,有危险;大失货贝,应当跻登远避于峻高的九陵之上,不用追寻,过不了七日必将复得。

新考:依纳甲,六二庚寅,其应爻六五庚申为金来克寅,金有三重,两庚一申,克制金的午火对庚寅来说又是旬空,故“震来厉,亿丧贝”到午日受申金克之险才能解除,午为七,故七日得,另应爻申为九,二至四互艮为山,六五就在艮山之上,故曰跻于九陵。

旧注:尚氏曰:“艮为贝,震者艮之覆,故丧贝。……二至四艮,艮为陵,艮阳在上,阳老故曰九陵。震为跻,跻升也。而坎为盗,在艮陵上,言有人持贝,跻九陵以去也,然不必逐也,震为逐,数七,故曰七日。震为复,勿逐七日得者。言所丧之贝,不必追逐,至七日自然来复也。”

26.渐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今译:大雁飞行渐于山陵,妻子三岁不孕;但外物终究不能侵阻,吉祥。

新考:九五居尊位,阳刚中正,下应六二,虽为三、四所隔,乃至六二“三年不孕”,但二五正应,终将会合,非外物所能阻,故吉祥六二纳甲丙午,寅卯旬空,象征不孕,至寅出空填实,象征受孕了,寅为三,故三年。

旧注:尚氏曰:“坎为三岁,言其久。”

27.丰,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新考:依纳甲说初九纳己卯,申酉为旬空,上应九四纳午,卯为木,午为火,木生助火,卯为午火效力,故遇其配主,申酉金克木之物旬空,故虽旬无咎,过旬申酉出空则灾现矣,若避于九四得午火护助则可免,故“往有尚”也。

旧注:尚氏曰:“离为日,日之数十。十日为旬。初居日之末,故曰旬。至旬则癸日也。”

28.丰,上六,丰其屋,其家,窥其户,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今译:丰大房屋,障蔽居室,对着窗户窥视,寂静毫无人迹,三年仍不见露面,凶险。

新考:《释文》引马融、郑玄云:“无人貌”。《字林》云:“静也”。虞翻云:“空也”。《帛书周易》作“”。此为“只有犬”之象明矣,上九纳甲庚戌,戌之生肖为犬,又庚戌对应的旬空为寅卯,古有“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之说,故寅为人可知矣,寅空亡故曰“无人”,寅为三,至“寅”始出空露面,故“三岁不觌”。

旧注:尚氏曰:“震为岁,数三,故曰三岁不觌而凶也。”

29.旅,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今译:射取野鸡,一支箭亡失,(尽管微有损失但)终将获得美誉、爵命。

新考:《本义》:“雉,文明之物,离之象也,六五柔顺文明,又得中道,为离之主,故得此爻者,为‘射雉’之象,虽不无亡失之费,而所丧不多,终有‘誉命’也。”六五纳甲为己未,子丑为旬空,子为水,离为火,水克火,故子为“射雉”之箭也,子为一且旬空,故“一矢亡”也。旧注:尚氏曰:“坎为矢,乃坎伏不见,故一矢亡。坎数一也。”

30.巽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今译:悔恨消亡,田猎获得(可供祭祀、接待宾客、国君庖厨之用的)三类物品。

新考:此处“三品”与“王三锡命”一样用的纳甲解释不通,恰亦为专有名词,此指古代贵族田猎所获之物的三种功用,语出《礼记.王制》:“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乾肉,一为宾客,一为充君之庖。” 旧注:尚氏曰:“伏震为田猎,兑羊离牛巽豕,故田获三品。离卦数三也。”

31.巽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今译:九五,守持正固可获吉祥,悔恨消亡,无所不利;申喻命令起初不甚顺利,但最终必能畅行;预先在象征“变更”的“庚”日前三天发布新令,而在“庚”日后三天实行新令,这样上下顺从必获吉祥。

新考:依纳甲,九五纳巳,其应九二纳亥,庚藏气于申,为申之本气,先庚三日即先申三日,申前三日为巳,申后三日为亥,故先后庚三日即指九五及其应爻九二。按王弼曰:“申命令谓之‘庚’,……先申三日,令著后复申三日。”《象.巽》曰:“量巽以申命。”《周易》中唯有此卦提到“申”字,又干支关系中庚与申同气,故此处的“申”字应即是地支“申”的活用。

旧注:尚氏曰:“巽之初为震,震纳庚。一爻当一日,故曰先庚三日。……先庚三日,言巽之先。后庚三日,言巽之究。”

32.既济六二,妇丧其弗,勿逐,七日得。

今译:妇人丧失车辆的蔽饰(难以出行,不用追寻,过不了七日必将失而复得。

新考:依纳甲,六二纳丑,离各爻纳干己,故六二己丑,午未旬空,午火生丑土,纳甲法中,生“我”者为父母,凡蔽护“我”、生助“我”的,均以父母论,故午为丑的蔽护之物,午空亡,故“丧”,六二阴爻为妇,故曰“妇丧其弗”。午为七,午日午出现,故“勿逐,七日得”。

旧注:尚氏曰:“震为逐,半震,故勿逐。七日得者,震为复,数七,言至七日,自然来复。”

33.既济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今译:殷高宗讨伐鬼方,持续三年之久终于获胜,焦躁激进的小人不可任用。

高宗,《正义》云“殷王武丁之号”。《范书.西羌传》云:“殷室中衰,诸

侯叛,至高宗伐西戎鬼方,三年乃克。”

新考:由于此处“三年”为专有固定的数,故也无法用纳甲法解释得通。

旧注:尚氏曰:“三四形震,震为帝为主,故曰高宗,曰伐。坎为三年,为鬼方。”

34.未济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今译:守持正固可获吉祥,悔恨消亡;以雷霆之势讨伐鬼方,

经过三年奋战功成而被封赏为大国诸侯。

新考:九四纳支酉,应初六纳寅,寅为震木,

酉下位为戌,戌为西北鬼方,戌土为寅木所克,故曰震用伐鬼方,寅为阳木,为酉金阴金所克,“我”克者为财,故寅为酉的财,寅为三,故曰三年有赏于大国。

旧注:尚氏曰:“震用伐鬼方,亦以四五形震。震为威武为征伐,坎为三年,

故曰三年。”

结语

运用纳甲理论即传统文王课理论,我们对周易34条经文中的40个数字进行全面的考察,并对其中的37个作出了统一的解释,而不能解释的三个数字(师九二王三锡命,巽六四田获三品,既济九三三年克之)恰好与专用名词有关。我们知道,文王课对数的解释依一定原则给出,有较强的确定性,因此它与经文的关系不可能仅仅出于巧合而已,而是有很深的渊源,依此,有下三个结论:

一、纳甲理论的核心内容早在易经形成时期就已流行且理论已相当完善,而不是京房首创。

二、易经是学者编写出来的而不是从淘选筮辞不断总结而来的。

三、易经的编写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纳甲理论即是其中之一。

上一页  [1] [2] [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 2003-2009 版权所有 元亨利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