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杂文作法”?梁实秋先生有精辟解释(可知出处?),那就是:对人家的正文不作正面回应,只是故意横生斜长地挑拨出许多枝节问题;没有耐性和本领在预定的范围内讨论问题,而热衷于指摘这一点那一点──“他向你露露牙齿笑两声,然后再蹦蹦跳跳地东一爪西一嘴地乱扑,他也并不想咬下你一块肉,只想撕破你的衣服,招你恶心。这种Gorilla Warfare[丑陋的战争]并不使人怕,只是使人厌烦。这样辩论下去,永远不会有什么结论”。因为,他争的不是什么是非,他要的只是使人不舒服。与其教训他们说正经话,还不如索性给他一个放刁的机会,让他充分地表现其特长。 进一步讲,就算小舟讲的确是“铁证”,余某是“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那他还会照样将子一军:好,你讲得对,我放弃我在书名问题上小动作,那么,除此之外呢?为什么郭沫若在一系列问题上所引用的资料、所得出的结论都与钱穆一致呢?请你逐一作出解释。你怎么说?你会学卡沙诺瓦说:人人都有用字的权力;你会学王同亿的腔调说:那材料钱穆用得,郭沫若就不能用得?钱、郭都用同样的资料,所得结论又岂能不一样?假如这样,那你就太小看郭老的大著了,特别是其中的创见和光点──莫非郭老会像你那样嚼别人嚼过的饭? 至于说钱穆的书是否也有抄袭、沿袭之类行为,那是另外的问题,也是需要出来一个什么英时出来“对校”一下的(舟子居然说:“如果白先生所言不虚,那么钱穆在抄袭一事上并不比郭好多少,甚至还更加恶劣。”不意间走了嘴,实为对郭老而非对钱穆的大不敬。不过,他自称对郭的“道德文章谈不上好感,以前还曾经撰文将他批得甚是不堪”)。至于说钱、郭二书“性质不同”云云,那原是余英时文章中的旧话。老余会说:你要操我戈入我室以攻吾乎?而有学者所主张的应该跳出“相同文字对比的圈子”云云,我得说,“相同文字对比”尚且纠缠不清,而跳出此“圈子”,岂不更纠缠不清?所以,为舟子们计,不如干脆就是不承认余某的论断,反正他虽有“内证”、“外证”,却拿不出“人证”、“物证”;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就是不承认,你能怎么着?如此,方显得舟子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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